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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急救中心作为新冠肺炎疫情辽宁省唯一对确诊及疑似病例的指定转运单位,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在2020年新春之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数十亿国人的心,面对社会各界纷纷向中心表达爱心,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5]77号)等有关规定,审计科按照中心领导“前方救援,后方支援”的指示精神,在疫情尚未结束时,对中心在此次疫情中接收的捐赠及调拨物资开展了一次事中审计,意义在于加强疫情防控捐赠及调拨物资管理,合理使用捐赠及调拨物资,确保捐赠及调拨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
一、火线分组,统一指挥。
在抗战疫情时,急救人不负使命,从不拖延。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疫情接收捐赠工作,要求捐赠及调拨物资使用公开透明,接到命令后立即成立接收捐赠工作领导小组。由李保军主任、王南党委书记为组长,靳波副主任、刘世伟副主任、张春凤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下设捐赠物资接收组、捐赠物资发放组、捐赠物资监督组,分工清晰,职责明确。
二、规范接收,及时发放。
中心捐赠物资接收组负责对接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接收工作,根据接收的物资类别,由中心办公室协调具体职能科室负责接收,建立物资台账,并依据相关捐赠手续材料及时办理财务入账,账目清晰准确。
为了保障一线急救转运人员的防控物资需求,捐赠物资发放组及时向一线医务人员发放物资,建立中心捐赠及调拨物资使用管理制度,每笔物资做到按部门按实际需求发放,由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签字认领。出于对疫情物资严格把控需求、消耗量的考虑,中心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用于管理未完全分配的物资,也是在必要时,如物资出现匮乏情况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对于中心接收的捐赠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减免新冠患者救治转运费用,购置防护、消毒物资、负压监护型急救车应急设备、转运队所需物品、设施及设备等。在使用捐赠资金采购防控物资时,一是遵照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履行采购程序,二是严格把控捐赠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捐赠的资金完全用于防控疫情等相关工作使用。
三、全程监督,同步整改。
捐赠物资监督组负责对中心接收捐赠及调拨的资金物资接收、发放、使用、管理、备案等全过程的监督,发现中心在各个环节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改正意见,并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监督服务职能。
由于国外疫情的迅速扩散,后期世界疫情的不确定性等因素。中心为抗击在疫情一线的应急转运队接收捐赠及调拨的物资还未结束,此次中心事中审计也是出于规范管理先期的物资捐赠及调拨工作目的,为后续开展工作起到了指引作用。
沈阳急救中心审计科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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