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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
根据《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现将收取2017年度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收取范围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
三、收取标准
1.大型以上企业每单位每年3000元。
2.中型企业每单位每年2000元。
3.其他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每单位每年1000元。
四、收取办法
各理事会员单位统一将会费汇至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银行账户。请在汇款后与协会联系,并将会员单位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发票填写信息发送至协会邮箱,以便及时将会费发票邮寄给各会员单位。各会员单位应认真履行协会章程,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环宇、潘垚心、邢允
联系电话:024- 22863650、024-22855529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1号
Email:lniia2001@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科技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
账 号:21001423801052505898
附表:缴纳会费发票信息回执
关于收取2017年度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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