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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6年度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关于收取2016年度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 分类:内审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9-0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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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关于收取2016年度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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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内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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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审计局、各理事单位:

根据《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现将收取2016年度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收取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12月1日

  二、 收取范围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

    三、 收取标准

    1、大型以上企业每单位每年3000元

   2、中型企业每单位每年2000元。

      3、其他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每单位每年1000元。     

      四、 收取办法

   1、驻沈各中省直内审单位,由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收取。

   2、驻各市内审单位,由所在市审计局负责收取,并由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统一开具会费收据。

   各会员单位应认真履行协会章程,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各市审计局及各会员单位将会费送至或汇至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如果汇至省内部审计协会,请在汇款后将会员单位的通讯地址以电话方式通知省内部审计协会,以便及时地将会费收据邮寄给各会员单位。

   五、 联系方式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38-1号

    邮政编码:110032

   联系电话:024-22855529、22824553、22863650(兼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科技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

    账    号:21001423801052505898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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