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各市审计局,中直驻辽有关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安排意见》,为推动全省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总结和交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经验,辽宁省审计厅决定评选2011-2012年度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2012年设有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明确的内部审计职能规定,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单位领导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内部审计机构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3.内部审计机构能努力开展工作,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和开展风险导向审计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在促进本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反腐倡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果显著,所在单位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4.积极参加审计机关和省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理论研讨、工作交流、培训考试等各项活动,认真履行省内部审计协会章程所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5.2011至2012年间被评为本地区或本行业的先进单位。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审计业务知识和计算机技能,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热爱内部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3.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为人正派。
4.2011至2012年间被评为本地区或本行业的先进工作者。
5.从事内部审计工作4年以上,持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三、成立“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省审计厅成立“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枫林(省审计厅厅长)
副 组 长:孙东克(省审计厅副厅长、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
成 员:林俊家(省审计厅经贸处处长)、芮忠喜(省审计厅人事处处长)、张文杰(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邢善龙(省审计厅培训中心主任、省内部审计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秘书处(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38-1号;邮编:110032;联系电话:22855529;电子邮箱:lniia2001@163.com;联系人:董倩、魏环宇)。
四、评选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名额分配数及时将推荐名单报“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报“双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各单位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双先”评选推荐工作,并于
1.申报“先进单位”需提交综合性经验材料(不少于3000字),申报“先进工作者”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先进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
2.申报先进的单位要提交本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及具体的规章制度。
3.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要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
上述材料打印一式2份(A4纸,正文用宋体四号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评选活动要求
(一)各市审计局要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要成立“双先”评选领导小组,自下而上地开展评选,要以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入手,以实现内部审计全面转型与发展为重点。
(二)各市审计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两年来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经验,特别要总结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工作模式的典型经验,用以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发展。
(三)“双先”表彰会议召开的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2011-2012年度辽宁省内部审计“双先”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11-2012年度辽宁省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微信公众账号
扫描关注我们
办会宗旨
服务 管理 宣传 交流
Copyright© 2019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10101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