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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审计局、各内审单位:
为提高我省内部审计理论研究水平,结合近年来内部审计发展状况和优秀论文评选的实践经验,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会制订了《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经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并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提高我省内部审计论文质量,激发和鼓励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究与内部审计实践探索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推动内部审计学术研究工作的不断发展,促进内部审计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为发展内部审计事业服务,经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准则委员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每年举办一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在每年的第四季度进行。依据当年年初制定的内部审计研究课题计划撰写的有关内部审计理论与应用研究成果论文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第三条 辽宁省优秀内部审计论文评选,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利于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和有利于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标准,以文论奖。
第四条 优秀审计论文可以从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四个方面去衡量。
(一)创新性
创新性是衡量优秀审计论文价值的根本标准,其价值应体现在论点新颖、方法创新、建议可行,整篇文章有独到之处。
(二)科学性
文章的论点、论据和所表达的方式,必须符合科学理论所揭示的规律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论据可靠,能经得起反复推敲和历史的验证。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优秀论文对内部审计理论研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四)规范性
论文的结构必须严谨、逻辑性强、文字通畅。
第五条 论文要求:
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4000-8000字。论文以标题、作者单位及姓名、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为序书写。题目,3号黑体;作者单位及姓名,4号楷体;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小4号楷体;正文,4号宋体;文中小标题,4号黑体;文稿每页22行,每行25字,页码列于页面下端居中;参考文献的数量一般不少于5篇,其标注方法应符合学术规范。
第六条 所有论文均采用A4纸打印10份,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lniia2001@yahoo.com.cn)。
第七条 辽宁省内部审计优秀论文评选分一、二、三等奖,协会视情况还可以设立优秀奖。
第八条 评选标准:
一等奖:在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有新的突破,观点新颖;论点正确鲜明,论据真实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文笔流畅规范;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等奖:在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某方面观点新颖;论点正确,论据较充实,论证较严密,有逻辑性,结构比较严谨,文笔通顺。
三等奖:在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某方面提法有新意;论点正确,文笔较通顺。
第九条 内部审计学术、准则委员会的职责为:
1.评定获奖论文和获奖等级;
2.对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和评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参评者(非会员单位)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参评费用,会员单位免费。
第十一条 审计学术、准则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评审。学术、准则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获奖论文和获奖等级根据得票数量的多少确定。
第十二条 对评选过程及未正式公布的评选结果要严格保密,以免使评审工作受到干扰。
第十三条 获奖情况在评审会结束后即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对获一、二、三等奖的论文及优秀奖论文,颁发辽宁省优秀内部审计论文证书。作者单位可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严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论文的获奖资格,其作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优秀论文评选。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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