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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办法

  • 分类:加入协会
  • 发布时间: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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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会员入会须知

 

一、会员入会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团体会员备案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二)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发展少数会员,由协会秘书处个案处理,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三、会员享有权利:

(一)参与内部审计工作调查研究,提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我省内部审计的地方立法和地方有关内部审计的法规、规章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内部审计学术理论研讨、内部审计案例交流、审计报告提升及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三)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表彰省级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集体,向中内协推荐国家级双优先进单位。

(四)参加会员代表及理事会议。每2年召开至少1次会员代表及理事会议;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秘书长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审议接收会员单位、变更理事以上人员、成立专门委员会、内部审计方面重大问题,协会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计划发展方向等重大事项。

(五)享有宣传服务。一是会员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报导,提供会员单位间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二是会员单位需要宣传的重大事项、创新的服务领域以及其他需要宣传扩大影响面的事项,提出后协会可通过内部审计网络平台、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扩大影响。

(六)提供内部审计事项定性、处理、审计文书等方面的审理、复核以及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等咨询服务,促进内部审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七)提供有关经济活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内部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答;为会员单位提供审计案例。

(八)参加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及职业教育,开展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经济责任、经营管理、等各类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的培训,为单位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并享受会员价格。

四、会员履行义务:

(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本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有向本会申请合法保护权。

  (二)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和专业学习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

会员无故2年不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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